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阜阳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阜阳市95268元/年),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817元(95268÷12×3)。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3817×12%=2858元,单位同比缴存2858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5716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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