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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6.06.24

2026.06.24

  •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6-06-22 15:41:30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及执行时间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即日起受理,请各缴存单位及时办理年度基数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核定

自2026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以职工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统计部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二)计算方式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应分别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三)缴存基数及月缴额上下限

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我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安顺市2025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958元,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874元。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各不超过12%计算,月缴存额上限为5010元(20874×12%×2,四舍五入取整)。

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号)规定,即西秀区、平坝区2130元,其他县区1890元。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各不低于5%计算,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西秀区、平坝区214元(2130×5%×2,四舍五入取整),其他县区190元(1890×5%×2,四舍五入取整)。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在以上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自主选择。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超过12%。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四、办理方式及材料

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办理(已开通网厅经办权限的缴存单位)

请自行登录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s://asgjj.anshun.gov.cn:8097/netface/login.do)点击“我要办理—汇缴—当月有变化—基数调整”。经办人进入基数调整清册页面,点击“导出调基职工到导入模板”—填写“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文件导入—提交”自行调整办理。

(二)柜台办理(尚未开通网厅经办权限的单位)

缴存单位经办人自带存储设备到各县区管理部前台拷贝基数调整明细,提供年度审核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文档),连同本单位工资发放清册一份到各县区管理部服务大厅进行基数审核。

(三)如缴存单位申请缴存比例调减的(不低于5%),线上线下办理均需提供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可通过“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自主申请或到各县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缴存单位在调整基数前,应对本单位的基本信息登记情况(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和本单位职工的基本信息登记情况(包括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予以核实、完善和确认。单位或职工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只能调整一次,本次审核后,若一年内职工工资有变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再调整,须在下一年度进行变更。

(三)缴存单位申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前,应将新核算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咨询电话:

城区管理部(市直、西秀区、开发区) 33252688

平坝区管理部 38152313

普定县管理部 38227166

镇宁县(黄果树)管理部 36226286

关岭县管理部 37223808

紫云县管理部 35233336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审核表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