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开启
信息来源:归集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8-24 15:4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相关规定,自8月1日起开始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
(一)调整时间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8月1日起调整,各缴存单位应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核定调整一次。在一个缴存年度内,原则上缴存基数只能调整一次。
(二)调整内容
1.缴存比例。202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部分和职工部分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2.缴存基数核定口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职工个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口径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相关标准。
3.缴存基数规定范围。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31436元(市统计局公布的湖州市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2430元(2026年市政府发布的湖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三)调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