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医疗保障领域“两违四乱”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者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二)违规趋利性执法。直接或变相下达执法数量及罚款收入指标,将罚没收入与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福利发放等利益挂钩;滥用自由裁量权,作出明显与违法情节不匹配的处罚决定;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三)乱收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在定点协议、行政检查等环节搭车收费;强制或变相要求缴纳各类协会会费、培训费、服务费等情形。
(四)乱罚款。主要包括:不具备处罚资格的主体实施罚款;无处罚依据擅自罚款,超越法定权限罚款;未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罚款等情形。
(五)乱检查。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不按要求落实“扫码入企”检查制度等情形。
(六)乱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查封的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无法定依据,未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查封;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额度、重复查封等情形。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0816-6982326。
(二)电子邮箱:myjjjg@163.com(请注明“两违四乱问题线索”)。
(三)信件:绵阳市医疗保障(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第三集中办公区10楼,邮政编码:621000,请注明“两违四乱问题线索”)。
四、注意事项
(一)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
(二)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三)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已由纪检监察、司法、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同一问题已有相关处理结果的,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大家对纠治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